随机拨打电话拉人进“期货平台” – 抽取佣金300多万美元,两外国人涉嫌非法经营罪

两名外国人利用两个投资公司,私自设置外汇、黄金期货交易平台,后勾结一名上海人又成立了一家公司,共招揽客户约1000人进行保证金交易,收取佣金300多万美元。日前,这两名外籍犯罪嫌疑人蔡某、艾某,以及同案人刘某被市检察二分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两“老外”转战上海淘金

蔡某是印度尼西亚人,从小在新加坡长大,大学毕业后在一家投资公司工作。艾某是马来西亚人,也在新加坡生活,在当地一家期货交易公司从事销售业务。

2005年初,蔡通过北京一家离岸港公司,在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了巨副亚洲公司。公司指定艾为董事,以其名义在香港东亚银行开设账户,在网上设立ICTS期货保证金交易平台,从事期货经纪生意。据被告人交代,ICTS期货保证金交易平台是向美国一家公司租借的。

2006年8月,两人转战上海,在延安东路找到5个独立办公室,后经房屋租赁人介绍,让一家专门代理注册的公司借用上海市民身份,成立了上海鼎仪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公司由蔡实际控制,由艾负责日常运营。巨副亚洲公司则在上海挂了办事处的牌子。

他们招聘了30多名业务员,在公司内部设立业务部、客服部、财务部等,通过网站宣传买卖外汇、黄金期货保证金交易,让业务员在一堆客户信息中随机拨打电话,向客户介绍根据保证金比例放大交易的“优势”,吸引客户参与买卖外汇、黄金期货交易等。

案发后,有业务员交代,鼎仪公司是招揽客户至巨副亚洲公司平台上进行外汇、黄金保证金交易的工具,一般要求业务主管向市场购买一些客户信息,由业务主管将客户信息分发给业务员,业务员将公司的网站告诉客户,希望客户登录网站了解相关信息后确定是否投资。

汇款用途写“购物旅游”

客户开户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与鼎仪公司签订客户交易协议书,由业务主管在网上开户;另一种是客户直接通过公司网站填写申请书确认开户,公司会将用户名和密码保证金账户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客户邮箱内。

为遮人耳目,他们让客户在汇款用途上写明“购物、旅游”等,将所有兑换的美元汇入香港的巨副亚洲公司账户。客户在网上进行24小时实时交易,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交易杠杆比例高达1:100,交易量最低1手为100美元,公司抽取的佣金是1—5个点,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蔡把财务大权交给自己的女友张某,每月将部分资金汇到她的个人账户,支付公司人员工资、办公场地租赁费等日常开销。

从2006年9月4日至2009年1月14日期间,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下,巨副亚洲公司共收取中国945名客户(其中大多数是外汇交易的客户)保证金1100多万美元,收取交易佣金300多万美元。而在两名外国人赚得盆满钵满之时,中国客户因为从事期货交易损失达800多万美元,被害人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

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5月,上海员工刘某为拓展业务,提出自己成立一家投资公司,与蔡老板合作分成。于是,他们商议在上海某大厦设立经营场所,其中一半经营费用由蔡、艾两人支付。11月,刘通过一个中介机构注册成立了上海思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客户签订交易协议等,为巨副亚洲公司招揽做期货交易的业务。从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1月14日期间,巨副亚洲公司通过刘的公司收取48名客户保证金150多万美元,收取交易佣金41万多美元。(文中涉案单位、人员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法

根据期货交易相关法规规定,“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同时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或者合同)标的额20%的”属于变相期货交易。

检察官说,本案犯罪嫌疑人面对不特定公众,吸引大量不具备专业知识的老百姓参与外汇、黄金期货交易,引诱投资者在境外操作,交易风险不可控制,尤其是违反我国有关“未经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等规定,严重危害了社会经济秩序。这是一起典型的地下金融期货案件,案值大、涉及面广,3名犯罪被告人所收取的保证金数额、佣金远远超过外汇买卖等规定的起点标准,投资者盲目投资,资金流向境外,损失难以追回。检察机关根据查证的事实,认定他们非法经营“情节特别严重”,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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