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FID作为欧盟金融服务法案的一部分,旨在促进欧盟形成金融工具批发以及零售交易的统一市场,同时在多个方面改善对客户的保护,其中包括增强市场透明度、出台更符合惯例的客户分类规则等。同时MiFID监管的对象还包括了在交易所交易的商品衍生品以及柜台产品,以及投资咨询公司。
它包括了3个主要领域:
第一个是组织要求,监管投资公司应当建立的组织主要包括:合规安排、内部系统、控制及外包资源、簿记以及利益冲突的管理等。
第二个是业务规范,投资公司需要遵循如下规范:客户分类、营销通讯、提供有关公司以及服务的信息、客户同意书、认知客户、仅从事执行指令的业务、提供最好的执行指令结果、客户下单管理、向客户提供报表信息等。
第三个领域适用于受到MiFID监管的30个国家,主要是指市场运作和透明度:在交易个股或者在监管市场(如衍生品交易所)进行交易时,公司需要符合法规中对交易前以及交易后透明度的要求,同时还要具有多边交易设施,或者内部撮合交易,并且要向当地的金融监管部门报告交易情况(包括衍生品以及交易所外的交易)。
MiFID法规的实施对于客户的便利在于两个方面:
1. “最优执行”,也就是为客户的指令提供最好的执行结果.具体说,就是投资公司需要采取所有合理的步骤,以便为客户指令获得最好的执行结果,这里面涉及到价格、成本、速度、指令执行的可能性以及指令的处置结果。“最优执行”的要求对于投资公司以及IT行业有着几个层面的明确影响。公司需要和多个有监管的市场建立实时连通,需要具有多边交易设施,或者通过系统化内部撮合交易,来确保获得所有价格、成本、速度以及其他因素的必要数据。
2. 系统化内部撮合, 该概念来自于MiFID对市场以及交易透明度的要求。MiFID法规确定了系统化内部撮合商在交易前以及交易后的责任。交易前的责任包括,他们必须提供个股的明确报价。交易后的责任包括,公司必须达到透明度的要求,要有与监管市场同等的透明度。
https://ec.europa.eu/internal_market/securities/isd/index_en.htm
英国金融服务局(FSA)也在根据MiFID重新编写监管总则的重要章节
https://www.fsa.gov.uk/pages/About/What/International/mifid/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