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投资交易半年骗走200余万

警方打掉一操控软件变造境外炒汇、炒黄金指数的诈骗团伙

本报独家采访犯罪嫌疑人深度解析骗术内幕

“用同样模式做这行当的人很多,具体数我说不上,但你要上网搜索,八成都是做这个的。”犯罪嫌疑人所说的“这个”,是指利用虚拟境外炒汇、炒黄金指数交易进行诈骗的勾当。经过半年多的侦查,经侦民警打破骗子们为反侦查构筑的坚冰。3月底到4月初,警方连续出击,从进行此种诈骗活动的鑫悦投资有限公司入手,连续捕获两家同类诈骗团伙的9名犯罪嫌疑人,为摧毁此类诈骗团伙迈出了第一步。

警情

28名大学毕业生被骗百余万

2008年7月初的一天,从深圳市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将近1年的28名大学毕业生,突然发现他们所在的公司人去楼空。与这个公司一起人间蒸发的,还有毕业生们“投资”到公司业务中的140余万元巨款。找公司讨说法,却找不到公司的负责人,只有部门经理出来拖延。不久,公司的文件、公章等突然消失,公司负责人的个人联系方式也突然中断。到最后,曾经许诺帮他们联系负责人追回投资款的业务一部经理曾某也两手一摊,表示自己没办法处理。发觉上当受骗,这些学生和部分家长来到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报案。

罗湖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受理此案,立即着手前期调查,并于8月11日正式立案侦查。

警方根据学生报案掌握,2007年11月底,深圳市鑫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环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深圳市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员工,应届毕业生陶某等30余人前往应聘,后上述两公司通知陶某等人到罗湖区深房广场A座1803房深圳市鑫悦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入职培训。该公司对陶某等人在金融投资、外汇、黄金买卖等方面进行强化培训,并给他们施行炒卖外汇模拟练习。后公司要求这些“新员工”每人投资不少于4万元人民币进行实际外汇、黄金买卖。公司负责人称,该企业的交易平台系香港的GCICT平台,后改用英国的AMT平台。以上两平台在实际操作中“涨不卖,跌可卖”,造成上述“新员工”兼“投资人”共损失人民币148.4万元。

摸底

鑫悦公司涉嫌非法经营

警方初步摸查掌握,深圳市鑫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悦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3日,办公地点确系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A座1803室,法人代表为刘某波,注册资本50万元,自然人股东1名。该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上述情况看,该公司没有取得炒汇、黄金期货等业务的经营资质。警方还掌握,该公司在成立时,是通过虚报注册资金获得的营业执照。

经初步分析,办案人员掌握了该案的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受害主体大多为刚毕业的大学应届毕业生,涉世未深,没有金融投资经验,并且没有收入来源,完全是靠父母的钱进行投资,他们在得知嫌疑公司人去楼空之后,普遍情绪比较激动;二是嫌疑公司在非法经营炒卖外汇的幌子下,很有可能将客户的本金挪作他用,不存在客户资金与市场对冲的情况,具有合同诈骗犯罪的可能。

据查,鑫悦公司自2007年成立后,打着深圳市环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旗号,通过到院校招聘的形式招揽客户。他们招来的学生既是客户也是公司的业务员,公司许诺这些学生客户在给自己的账户进行炒卖外汇指数交易的同时,也可以相应获得公司的提成。

警方通过了解鑫悦公司的内部情况还发现,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波并不是实际的公司负责人,很少来公司,来到公司也没有参与管理事务;公司的实际经营者是股东杨某华和李某平,杨某华主管公司财务,李某平主管公司行政事务;公司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为总经理杨某,投资一部经理曾某,和投资二部刘某。该公司的提成制度为:客户每交易一手,公司能提8个百分点出来,部门经理能从这8个百分点中拿4个百分点向下分配,每个客户根据自己账户交易的手数不同,能拿到1.5%至2.5%的提成。

定性

汇入资金没有进入投资市场

随后,经侦大队先后依法对鑫悦公司指定客户转账的6个账户进行调查,并积极联系众多受害人开展询问。通过对鑫悦公司的涉案账户进行调查,民警发现,所有的客户资金在打入这些指定账户后,被人迅速在ATM自助银行或银行柜台取现,这些资金并没有进入到鑫悦公司所声称的“外国交易商”处直接参与市场投资或进行资金对冲。

根据受害人反映,他们发现2008年7月鑫悦公司突然消失后,该公司股东杨某华在深房广场36楼另开了一家“深圳市宏利丰投资有限公司”,做着同样的“生意”。后警方办案人员证实,侦查所获得信息同被害人说法相互印证。

针对上述侦查所获取的证据,2009年3月31日罗湖警方采取收网行动,先后抓获鑫悦公司前部门经理曾某,公司经营人杨某华、李某平,总经理杨某,部门经理刘某,以及宏利丰公司部门经理张某、鑫悦公司网站维护人员刘某威,并对上述人员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上述犯罪嫌疑人均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供述

假冒交易平台暗中操控涨跌

据多名犯罪嫌疑人供述,鑫悦公司没和任何外国交易商有业务往来,其所使用的GCICT和AMT交易平台均为假冒;杨某华通过利用对上述两数据平台后台管理权限,修改该平台显示的外汇实时行情,达到让客户总体亏蚀的目的;该案30余客户的200余万资金,基本上被杨某华和李某平侵占,一少部分用于公司运营。警方还掌握,鑫悦公司在中山、上海等地均设有分公司;鑫悦公司消失后,李某平在福田区江苏大厦以同样的模式经营一家名为“兴达世纪”的投资公司。

根据这一线索,罗湖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联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在江苏大厦2902室端掉这个新生的诈骗公司,带走18名公司工作人员协助调查,并于4月4日、4月5日接连抓获“兴达世纪”公司副总经理韩某、投资部经理王某。

据韩某供称,他们也是到学校网罗毕业生“投资”,仅仅公司开业的半年来,她就因圈人入套获得了8万美金的“提成”。

据罗湖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葛副大队长介绍,以往该队也曾收到过线索,称有人利用代理境外炒汇、炒黄金进行诈骗,但苦于证据不足,一般情况下他们只能以非法经营罪对这些诈骗团伙进行侦查追究。按照《刑法》有关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的量刑很轻,一般在3年以下;而构成合同诈骗罪,以涉案30万元为例,可能会判10年徒刑。此案的突破,将给这一类诈骗犯罪的侦查打开一个缺口,面对这群职业骗子,法律不再无奈。

揭底

“他们的钱是怎么套出来的”——犯罪嫌疑人自曝骗术内幕

1、“纳贤”

据嫌疑人称,这种骗术最早出现在深圳是在2004年,其中在业内名气较大的是“金聚汇”公司。该公司当时就是打着“代理境外炒汇和炒卖黄金指数”的名义四处招揽生意。该公司“招揽生意”的一大特点就是尽量从招来的业务员(对外叫“经纪人”)身上下手,以模拟软件鼓动他们投资,亲身体验“以小搏大的成就感”。而对外,该公司从来不承认其直接代理炒汇和炒黄金指数的业务,只说自己是“代理培训”。犯罪嫌疑人、鑫悦公司经营人之一的杨某华,在组建鑫悦公司之前,便是“金聚汇”公司的股东之一。

2007年7月鑫悦公司成立,在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A座1803房开始了他们的“生意”。起初他们的“生意”并不红火,只有20余名员工。为了拓展更大的“市场”,几名公司核心人物四处“挖”人,寻找具有同样从业背景,或者具有期货、金融、计算机等受教育背景的人员。最夸张的是,公安部门刚打掉一家同类型的诈骗公司,鑫悦公司的股东们便召集会议,要求员工找门路想办法联系被查公司未被抓获的“人才”,争取让他们加盟过来做骨干。

2、“洗脑”

同年11月底,杨某华等人带领公司的核心人物,以及业务一部、二部、三部经理等骨干,到深圳市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应届毕业生。

这些业务员(经纪人)被招到公司后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介绍汇率知识理论以及如何炒卖外汇指数。培训一般是由经营人李某平和总经理杨某负责——为把这场戏演得惟妙惟肖,鑫悦公司对公司架构中的关键人物进行了专业的配置——李某平这名在新加坡读中学,在英国念经济管理本科的“海归”,不但出口成章,而且对国际金融问题十分熟悉;而总经理杨某也在境外做过期货交易工作。这样两名具有亲身经历的“专家”在刚出校门的学生面前授课,立即压住了阵脚。天真的学生们不知,这只是骗局的开始。

当这些新人听课后觉得“受益匪浅”、“大开眼界”之时,鑫悦公司不失时机地“添把火”。该公司提供专门的模拟软件供新人们上机操作,模拟真实交易。该案一名犯罪嫌疑人称,模拟软件是货真价实的,确实可以让这些新来的毕业生们感受实际操作的情形,但模拟操作毕竟不涉及到实际投资,操作人没有投资风险的压力,“赔”了不心疼,“赚”了则觉得自己有能力。这样一来,新人们一个个被鼓动得信心满怀跃跃欲试。

3、“下饵”

根据公司“规定”,新员工到位,只有第一个月每人可以拿到1000元补贴,以后就要靠自己出去拉“投资”赚提成。客户投资进来,业务员可获得1.5%至2.5%的提成,这些学生没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只能寄希望于“靠自己掌握的知识赚钱”。他们能有什么出路?只有靠自己“投资”盈利。很多人还指望自己赚钱后,用事实去说服别人“投资”,一起发财。

在公司“鼓励”和“断奶”双管齐下的作用下,业务二部的一名毕业生最先按捺不住,在“上班”一个月就掏腰包进行“投资”。随后其他27名学生从家人、朋友那借钱,陆陆续续钻入骗子们精心编造的圈套。

4、“道具”

在鑫悦公司的培训资料中,该公司声称与瑞典GCICT公司有合作关系,使用的是GCICT公司的交易系统进行炒卖外汇交易。资料中称,炒卖的品种是各种外国货币之间的汇率,按国际实时走势买升跌,一手保证金为500美元根据杠杆原理放大100或200倍,即买一手可以50000美元或100000美元的本金来参与市场价格波动。

每个客户到其公司炒卖黄金,最少交4万元人民币开户建仓金,交纳“开户建仓金”后,鑫悦公司会以GCICT的名义与客户签订一份《客户协议书》,并交给客户一个账号和密码,客户可以在www.gcict.com网页上下载一个交易软件,通过账号和密码进行外汇交易买卖。

其后,该公司又将上述客户转为号称“设在英国”的AMT交易平台,继续接纳客户前来“投资”。

5、“玄机”

这个GCICT平台和AMT平台又是什么东西?犯罪嫌疑人供称,他们交易所用的GCICT和AMT平台,并非境外专业投资交易机构的互联网交易接口,而是他们租用境外互联网服务器,注册域名建立的虚拟网站;GCICT和AMT的标识和资料,都是他们找人自己设计的。

至于AMT交易软件,在“圈子内”是个公开的秘密:有专人兜售AMT软件。这种“交易”软件被出售后,销售商会提供软件的源代码,供客户自己修改软件的标识和界面,使其看起来就像是某个大公司专门开发的交易软件。更重要的是,该软件有“后门”设置,软件购买者可以通过软件的后台管理权限,轻易改变正在运行中软件的交易数据,操控交易结果,甚至阻止盈利者逢高抛出。这样一来,投资人“赚钱”拿不到,只能等着把钱“亏”到杨某华、李某平手中。

6、“收获”

鑫悦公司用经营人亲戚的身份证开设了6个银行账户用来接收“投资款”。投资人每一笔“投资”进账,杨某华立即安排他人到银行取现送到他手上,但他从不亲自动手取。被抓获的其他嫌疑人猜测,他大概不想直接同这些赃款产生瓜葛。

对于公司“中层”工资的发放,杨某华和李某平并不按照准确时间发放,很随机。综合嫌疑人们的供述,半年间每名“中层”所获得的钱款大约在3万元左右,除去房租、水电等日常开销,200余万赃款中,绝大多数被杨某华、李某平瓜分。由于这些人来钱快,挥霍得也相当厉害,办案民警估计,追缴赃款工作的情况不会很乐观。

支招

办案民警谈防范

民警介绍,此类诈骗公司有着共同的特点:这些公司实际经营者往往以他人的名字虚假注册公司;而且多是虚报注册资金,一旦通过验资,立即将挪来的备验资金转出账户,因而公司账户上往往没什么钱;这些诈骗公司的办公地都选择高级写字楼,装修也比较高档,给人一种“很有实力”的感觉;公司会宣称与国外的交易商有合作关系,特别强调投资者资金安全有保障,使投资者更加容易上当;此种诈骗公司还聘用一些具有某项相关专业知识、技术专长,并且口才流利的人员,将公司“包装”得很专业;实际经营者利用他人的名字开设银行账户,让投资人将投资款存入其中,并向投资人谎称该账户为与外国交易商往来的中转账户,投资人一旦存入款项他们立即提现。

面对社会上各种各样的投资机遇或者陷阱,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最重要的是看他们有没有这个资质,同时还要通过各种渠道学习相应的专业知识。以“鑫悦公司诈骗案”为例,其声称代理境外炒汇、炒黄金,作为准客户就应该到相应的国家管理机构去查询,看其有没有这个资质。炒外汇,应该经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批准;炒期货,只有国家批准的正规期货公司有这个资质。即便该公司的相关手续上有“黄金买卖”字样,炒实体黄金买卖、纸黄金,还是炒黄金指数还大有不同,“黄金买卖”只能进行实体黄金经营,从这个例子上不难发现,不掌握专业知识很容易上当受骗。